铜陵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18CGSF108
原公告日期: 2018年9月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铜陵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018CGSF108)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供应商资格中第2条原招标公告描述为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现修改为“2、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评标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18分)和报价部分(12分)原招标文件描述为“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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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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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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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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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连续经营餐饮业务年限为N,1<N≤3年的得2分,连续经营餐饮业务3<N≤6年的得4分,连续经营餐饮业务N>8年的得8分。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中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食品安全等级证书(文件),三年均评审为A级的得6分,有两年评审为A级的得4分,有一年评审为A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承包经营的食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彰的得4分。
注:上述证书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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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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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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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为12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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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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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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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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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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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连续经营餐饮业务年限为N,1<N≤3年的得2分,连续经营餐饮业务3<N≤6年的得4分,连续经营餐饮业务N>6年的得6分。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中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食品安全等级证书(文件),三年均评审为A级的得6分,有两年评审为A级的得4分,有一年评审为A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承包经营的食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彰的得4分。
注:上述证书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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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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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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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为14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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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采购单位:铜陵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电话:0562-2682946
采购人联系地址:铜陵市华山大道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电话:0562-2808102
采购人: 铜陵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