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镇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补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大通镇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编号:GC2018041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现修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