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LED路灯维修工程(二次)
补充公告2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铜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LED路灯维修工程(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8CGSF101-1)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供应商资格第5条中“(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附:一、技术要求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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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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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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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芯片选用美国普瑞高亮度芯片,整灯光通量≥110lm/w,色温在5000-5500K,使用寿命达50000h(中标后提供光源或芯片原产地证明)。
4、驱动:采用飞利浦、明伟、英飞特品牌,有过雷击过载保护,功率因素达http://www.yzczb.co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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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芯片推荐选用美国普瑞高亮度芯片(推荐品牌仅供参考不做限制性,投标人可以提供性能参数优于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整灯光通量≥110lm/w,色温在5000-5500K,使用寿命达50000h(中标后提供光源或芯片原产地证明)。
4、驱动:采用飞利浦、明伟、英飞特品牌(推荐品牌仅供参考不做限制性,投标人可以提供性能参数优于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产品),有过雷击过载保护,功率因素达http://www.yzczb.co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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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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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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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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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采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申请查询方法见铜陵市检察院和铜陵市公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铜检会[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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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申请查询方法见铜陵市检察院和铜陵市公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铜检会[2013]6号)”检察机关不受理查询申请的,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yz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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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中第http://www.yzczb.com条中“有效最低价”修改为“最低评标价法”;
5、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6、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采 购 人:铜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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