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东部城区路灯养护项目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铜陵东部城区路灯养护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8CGSF147)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含35万元)以上路灯养护(或维修)项目业绩的;”及第44项有效性审查中第5条业绩评审。
2、删除第三章投标须知总则第16条企业诚信库http://www.yzczb.com中的“当企业库中文字信息、扫描件与真实证照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内容
3、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第2条人员及设备要求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⑤具有运行中的城市路灯监控操作系统平台;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审查。
现修改为:⑤维修管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建成城市路灯监控操作系统平台且能正常运行,否则终止合同。此费用由管护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采购人:铜陵东部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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