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宣城市市级政务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BCG2015-007)做如下补遗,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1、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本项目(项目编号:ZBCG2015-007)采购清单中所采购的主要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安全产品)要求为国产自主可控品牌,不满足此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改为“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标准中“硬件设备(11分)”中原内容:“1、网络、服务器和存储产品供应厂商均具有ISCC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级服务资质得3分,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1、网络、服务器和存储产品供应厂商分别具有ISCC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级服务资质,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标准中“硬件设备(11分)”中原内容:“2、服务器供应厂商具备TL9000证书得2 分,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2、服务器供应厂商具备ISO9000证书得2 分,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标准中“硬件设备(11分)”中原内容:“3、网络交换机供应厂商具有CMMI5证书得1分; 所投核心交换机具有Miercom认证证书或Tolly认证证书得1 分,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3、所投核心交换机具有Miercom认证证书得1 分,具有Tolly认证证书得1 分(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