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政府办公楼信福小屋示范点建设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政府办公楼信福小屋示范点建设
二、项目编号:MASCG-H20150055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4月30日
四、变更内容如下:
(一)取消招标文件P2页第五项“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2条“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二)将招标文件P2页第七项“相关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中“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17:30止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21日8:00-8:3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8:3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3楼)
7、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3楼)”
变更为“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17:30止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26日8:00-8:3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8:3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2楼)
7、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2楼)”。
(三)将招标文件P12页http://www.yzczb.com条“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自己的名称汇出(若投标人为央企在马鞍山的分公司,投标保证金可由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汇出),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
(四)将招标文件P13页http://www.yzczb.com条“交易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变更为“交易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若投标人为央企在马鞍山的分公司,投标保证金由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汇出的,视同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本项目联系人:蒋超 史颖 电话:0555-5200271,5208836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