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送戏进村)项目(第一包:戏曲类—传统扬剧)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单位:
现就天长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送戏进村)项目(第一包:戏曲类—传统扬剧)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作如下答疑,请各投标单位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条投标人(即演出服务单位)须知’中的“(3)演出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中成立时间必须已满三年及以上,且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戏曲类传统扬剧内容”现调整为:
(3)演出服务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中时间必须已满三年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戏曲类传统扬剧内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演出服务单位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丰富的演出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全部取消。
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中履约保证金调整为:壹万元。
四、 招标文件中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 本答疑为招标文件(编号:皖TCZBCG-20150029-(1))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天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