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党校新校区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项目”答疑的回复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党校新校区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075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
四、答疑内容:
1、阜阳市委党校新校区室外场区铺装及土建工程,图纸显示白砾石坑工作内容无工程量,无清单单价。
答:详见室外场区铺装及土建工程清单序号18
2、阜阳市委党校新校区室外附属照明及给排水工程,11#化粪池即50立方化粪池,单价太低,是否有误?
答:经核实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3、污水工程图纸没有发布?
答:在雨水图内
4、景观工程,塑假山单价做主体结构都不够,是否有误?
答:经核实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5、关于重点评审综合单价以及需评审材料的问题:在招标文件中,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那么本来招标文件防治恶意降价的很好的政策就不存在了,请问提供证明材料是怎么提供的?是随便到一个小厂家开个合同盖个章还是去买几千块钱的发票附带在商务标里面呢?是否要像六安合肥等城市一样要求提供相关的审计报告或者由造价主管部门认可的低价材料呢?
答:执行招标文件。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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