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粮食局“粮安工程”机械及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通知
(一号)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中第5项原“水平输送机(加抛粮)650型”现修改为“水平输送机(不加抛粮)”
二、第13项原“清理筛 S30T旋风”现修改为“清理筛 S30T旋风或同等功能”
三、删除;“所投设备生产企业获得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所投设备生产企业获得全国绿色低碳企业证书(以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20日15时30分”。
临泉县粮食局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