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个别投标人就《池州市金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提出质疑,业主单位来函答疑,内容如下:
关于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获得安徽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原件”改为“获得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获得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10分,提供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荣誉证书原件、合同原件”。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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