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复兴镇复兴东、西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皖H5J-14146号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复兴镇复兴东、西路路灯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标人:宿松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复兴镇复兴东、西路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0万元
3、建设工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灯、电缆、杆式变压器、路灯控制柜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含穿线管、基础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4 年12月16日至 2014 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五,报名资料:
1、报名时须提供: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宿松县外投标企业提供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复兴镇 地 址:宿松县园林路设计院三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王勤
电 话:13865188886 电 话:0556-7818876 15212960686
七、备注
1、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2、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月4日下午17:00前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个人名义或分公司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账号:17671390003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
九、宿松县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按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住建(2013)14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手续。在签订合同后办理备案手续。
特别说明:1、关于宿松县以外投标企业市场准入资质要求。执行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住建〔2013〕146号文件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施工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承包省外及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劳务分包省外企业须具有一级资质,省内县外企业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宿松县复兴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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