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体育中心-体育场消防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4317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5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体育中心-体育场消防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教体新区。
2、建设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体育场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以及室外消防系统施工。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消防。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 201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恒升窗口处。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563-23665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0563-2388006 13805629225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外地建筑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泾备案。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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