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境外规划设计机构若参与此项目,须与境内符合以上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2012年6月以来)具有1个(含)以上类似规划业绩。
3、项目规划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组有具有经济地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3)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2年6月以来)主持过1个(含)以上类似规划业绩。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工作程序
本次招标活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在六安市招投标网站等媒介发布公告,公开接受国内外规划单位的投标。
1、第一阶段:规划编制单位投标。规划单位提供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规划编制资质、同类项目业绩、规划理念与构思、主持本项目规划师的经验水平及项目团队组成人员情况等进行评审,选择3家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规划编制工作。
2、第二阶段,概念性规划设计阶段。招标人组织专家对第一阶段通过的规划单位提交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报市规划委员会确定规划设计深化单位。
3、第三阶段,规划设计深化阶段。招标人有权结合各投标人案进行方案深化,由中选规划单位进行方案整合及修改完善工作,招标人就方案整合及修改完善工作与中选规划设计单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4、方案补偿费:给予第二名补偿 8 万元,第三名补偿 6 万元。
三、招标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14时30分
2、2015年6月17日在六安市招投标网站公布进入第二阶段规划设计单位入围名单。
3、规划设计阶段50天(起始时间另行通知)
四、下载招标文件
1、下载地址:从六安市招投标网站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六安市招投标中心,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8163,0564-3378166.联系人:储成鹏
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14时30分。
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若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应在2015年6月16日14时30分前送达,并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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