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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及附属物工程监理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及附属物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003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月6日
四、更正内容:
费用承担: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收取。”
现更正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的40%收取。”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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