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 张河(105国道~合欢路)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评标结果公示 一、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张河(105国道~合欢路)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G2015-01-1331)项目,于 2016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http://www.yzczb.com元 项目经理:赵承霞、张光辉 工 期:200天 质量标准:合 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http://www.yzczb.com元 项目经理:马洪清、陈键 工 期:200天 质量标准:合 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福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http://www.yzczb.com元 项目经理:李卫民、邓志毅 工 期:200天 质量标准:合 格 公示期:自2016年 01 月 07 日至2016年 01 月 11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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