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答疑(1) -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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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答疑(1)
发布日期:2014-12-15 【安徽省宣城市】

各投标人:

对少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1、第四章评分规则中,要求“企业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得3分,乙级资质得2分,暂定级1分”,本条与招标内容不符,与现行规定不符。

答:本条根据项目使用单位要求设置。考虑项目实施单位可能委托入库单位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造价文件。

2、第四章评分规则中,要求在宣城本地参保、设立分公司、本地营业收入另行加分,涉嫌排斥外地单位,保护部分企业。

答: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工程代理机构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经研究,删除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http://www.yzczb.com条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第5款“服务机构”内容。故本项目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满分为96分。

3、招标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偏低。

答: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是参考外市做法,经测算得出。

4、评标办法“http://www.yzczb.com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规定计分业绩的年限为2013年,计分业绩的年限是否可以改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对于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有关地区区域性”的企业业绩、人员社保及营业收入等评分项,我司认为:相关评分项分值权重过高,能否适当降低评分分值,将相应分值分配至“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评分项中?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中代理项目在宣城市区(含宣州区、开发区)的每一宗得http://www.yzczb.com分”和“企业2013年度在宣城市(含宣州区、开发区)范围内营业收入达100万元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50万元加1分”的规定。本次招标是宣城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不应将下属各县排除在外,可否考虑扩大范围,将地域范围调整为含宣城地区下属各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在宣城市区(含宣州区、开发区)范围内社保机构缴纳社保五险的每有1人加http://www.yzczb.com分”的规定,可否考虑扩大范围,将地域范围调整为含宣城地区下属各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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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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