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支付40%货款,改为从厂家发货(收到发货单)支付40%货款。
2、机房到监控室分别为北楼200米,南楼300米。
3、顶层高度和地坑深度分别为2米。
4、空调为冷暖空调。
5、曳引方式:改为扁平曳引钢带。
6、原资格条件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改为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开标时间推迟至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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