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农村清洁工程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质疑的答复-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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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农村清洁工程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质疑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4-06-20 【安徽省六安市】
 

各投标供应商:

针对您公司提出 “六安市农村清洁工程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ACGZX-H2014150)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质疑,我们会同采购单位——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将评标办法技术标部分资质及售后服务“3”——“ 在六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注册的办事处、分公司证明文件),得2分,没有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需在六安市设立售后服务处(提供本地售后服务处相关资料),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不变。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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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六安市招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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