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清溪绿城工程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001)-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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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清溪绿城工程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001)
发布日期:2014-09-30 【安徽省池州市】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清溪绿城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R03-2014-006)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更改:

1、对投标文件的评审顺序明确: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详细评审后,再开启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标进行报价。

2、对招标文件第29页“第九篇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格式见附件。

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更改为: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页面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页面投标人必须盖章,其他页面不做要求。

 

 

 

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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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池州市招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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