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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清溪绿城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R03-2014-006)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更改:
1、对投标文件的评审顺序明确: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详细评审后,再开启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标进行报价。
2、对招标文件第29页“第九篇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格式见附件。
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更改为: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页面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页面投标人必须盖章,其他页面不做要求。
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