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欢迎具备资质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5004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主要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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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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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碳钢污水处理池 |
处理量40m3/d(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含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具体尺寸见招标文件),里外除锈(使用沥青漆烘烤)。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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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阳能光伏电板 |
800W(100W*8) |
8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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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力发电机 |
300W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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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蓄电池 |
12V,250Ah |
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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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曝气机 |
微孔曝气,采用进口海风龙80型电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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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曝气系统 |
设备总动力120W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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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太阳能支架及预埋件 |
热镀A3型钢 |
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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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挂网支架 |
除锈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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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控制系统 |
中央PAC控制系统(台达或西门子) |
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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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控制柜 |
包含7英寸彩色触屏控制显示屏 |
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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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远程智能监控 |
故障诊断器,无线电发射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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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填料、生物滤料 |
高分子聚合填料 |
1批 |
2、含污水管网采购安装、人工湿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预算5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3、所投主要设备具有合格证书和质检报告(主要设备指碳钢污水处理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至1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报名处。
3、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投标人还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139661963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18756346222
2015年1月7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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