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垃圾处理厂排污管道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二大条“十二 备注: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后面增加内容:“
十三、随机抽取程序
(一)原件交验。随机抽取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和授权书,确认函、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开标会上提交,缺一件拒绝其参加随机抽取。
(1)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
(2)确认函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二)抽取控制价下浮系数。招标人对符合征集条件的投标人随机抽取下浮系数。下浮系数在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http://www.yzczb.com数值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抽取承包单位。对征集的有效投标人进行编号,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一名承包单位。
(四)确定中标价。中标价=公布的控制价*抽取的下浮系数。
十四、投标诚信保证金退付程序:摇号确定的候选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的基本帐户。
十五、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
中标人所提交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退付:中标人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合同和招标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六、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本项目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不变。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芜湖市垃圾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