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梧桐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答疑
1、该招标文件第13页“资格信誉评审第2项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近两年由投标人签订的单项合同总价不少于45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供货业绩”。但是制造商要求代理商做的部分较大项目业绩由制造商直接和客户签订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业绩合同?
答:若代理商投标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 该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须知中,第3项招标规模:“承包人可选用以下品牌或相当于(不低于)以下品牌的设备”。请问除所列品牌外其他品牌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吗?
答:除所列品牌外其他品牌可以参加本次投标。但其他品牌的设备质量性能应与参考品牌的设备质量性能相当(不低于)。
3、该招标文件第11页“资格信誉标清标”中第5项要求“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在淮北设有维修服务点的承诺书”;因为国家质检部门明确要求在当地从事电梯维保业务需在当地质检部门进行备案,否则不予在当地进行电梯维保业务。请问投标单位是否还应该提供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手续?
答: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应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在淮北设有维修服务点的承诺书及淮北质检部门出具的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中“设备付款条件:(本次招标无预付款)(1)设备到场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设备款的70%(2)安装完毕,经质监局验收后7天内支付25%(3)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验收合格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支付。”是否可自行按更有利于双方的付款方式投标。
答:此项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淮北市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