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琥珀新天地和苑供电施工及配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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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琥珀新天地和苑供电施工及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发布日期:2016-02-02 【安徽省】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琥珀新天地和苑供电施工及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配电设备,招标编号:JG2016-01-004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琥珀新天地和苑供电施工及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一、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琥珀新天地和苑供电施工及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 JG2016-01-0040 ) 项目,于 2016 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 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邦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环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3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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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必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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