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五河县西凌安置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赋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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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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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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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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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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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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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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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获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3分;获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满分5分(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
2、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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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表(赋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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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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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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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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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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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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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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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获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3分;获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满分5分(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
2、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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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现均修改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9:00。
3、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