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嘉苑二期外墙真石漆采购及施工答疑公告
“望湖嘉苑二期外墙真石漆采购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14CGBZ2993)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投标报价中的税金是增值税还是建安税?
答:税金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详见合造价[2011]01号文件。
2、付款方式中第2条提到“工程进度款累计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时停止拨付。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办理完工程后付至决算价的95%,……”。请问:本工程结束后多久内开始工程决算?
答:决算开始时间自提交决算资料起算。
3、招标文件P23页,第4条,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请问投标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哪一页?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授权书中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的要求,请明确以下问题:
1)关于业绩要求须提供何种证明材料?
2)业绩金额是以决算价款为准还是以合同价款为准?
3)未完工的业绩能否作为有效业绩?
答:1)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发票(金额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供货安装完毕应支付的价款)、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
2)以合同价款为准;
3)不能;
5、招标文件P18页,第六条中提到“投标时提供所投真石漆材料抗冻融试验1000小时以上试验报告”,可否更改为“耐人工老化性试验1000小时以上试验报告”?
答:更改为“投标时提供所投真石漆材料耐人工老化性试验1000小时以上试验报告”。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