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相关供应商的质疑,现做如下修改说明:
1、技术评分的实施方案中,第1条与第2条存在“系统测试、验收”重复。经研究,现将第一条修改为“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高效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供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文档提交计划表及合理的政府领导、操作人员、单位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培训方案。(0-3分)”;第二条不变“根据系统测试、验收方案是否科学、完整和合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0-2分)”。
2、因以上修改递交标书、开标、及投标保证金转帐截止时间均改为2014年6月30日15:30。
3、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