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对编号Sxzczx-20140731《歙县城区练江大桥东侧新安路段和徽州路小北街口路段违停智能管控系统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函》作出如下变更:
一、第三点商务要求:(一)资质要求中“4、投标人须具备2012年至今,在安徽省内公安交警用户获得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项目业绩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变更为“4、投标人须具备2012年至今,在公安交警用户获得使用的违停自动抓拍项目业绩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附件中第一点“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修改为:
1、红外高清数字高速智能球:必须符合GA/T645-2006技术标准,水平分辨力≥1000TVL(分辨率为1920*1080,帧率为25帧/s,码率为2Mbps),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产品说明书;
2、智能网络视频服务器:必须符合GB/T15211-94、GB16796-2009技术标准,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产品说明书;
三、附件中第二点“技术方案要求”内容不变。
四、投标截止时间延迟至2014年8月18日15:30分。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