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部分要求调整如下:
1、付款方式变更:
原文件:第一次为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五,第二次为验收合格十二个月内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共分两次付清。
变更为:第一次为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第二次为验收合格十二个月内支付剩余百分之十;共分两次付清。
2、设备采购清单变更:
原文件:
|
14
|
补光灯
|
|
|
★LED高亮度补光灯,48W, 45°光束 , 40m照射距离,日夜自动切换功能。
|
14
|
套
|
|
|
15
|
防雷器
|
|
KLF-TW-2/24
|
★保护范围:电源、网络 工作电压:电源24V/12V/网络:5V 网络电源二合一防雷器。
|
14
|
只
|
|
变更为:
|
14
|
补光灯
|
|
|
★LED高亮度补光灯,48W, 45°光束 , 40m照射距离,日夜自动切换功能。
|
17
|
套
|
|
|
15
|
防雷器
|
|
|
★保护范围:电源、网络 工作电压:电源24V/12V/网络:5V 网络电源二合一防雷器。
|
17
|
只
|
|
3、开标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26日10时0分
除以上修改其他内容无改动且价格不变。
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