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县城李村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贺村安置点小区)12#-15#安置房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018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县城李村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贺村安置点小区)12#-15#安置房室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李村南路贺村安置点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泾县县城李村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贺村安置点小区)12#-15#安置房室外工程,只要工作内容包含部分土方、围墙、绿化、路灯及安防等.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附属工程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 2015年1月2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恒升招标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素梅 电 话:138563495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人:汪胜 电 话:15956393377
六、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拟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企业属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3、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http://www.yzczb.com)
4、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
2015年1月20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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