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港口镇政府、园区公开征集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备选库
二、招标人:港口镇人民政府、港口园区管委会
三、招标内容:
(一)项目内容:市政类备选库、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备选库、景观工程(设计)类备选库、水利水电类备选库、装饰装修专业备选库、供电工程备选库。
(二)入库方式: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三)入库条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揽工程、自行组织施工的能力;
2、市外企业须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分公司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3、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四)入库程序:
1、公开征集;
2、采购办对申请入库企业资格进行审核(所有备选库不得少于三家企业,对少于三家的取消建库);
3、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资格达标企业;
4、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履约保证金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10万元,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港口镇基本结算户(收款单位:港口镇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宁国农村商业银行港口支行;开户行账号:20000146975910300000018)。
五、备选库管理
对入库单位参照《港口镇政府、园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信用考评实施细则》实行动态管理。
(一)入库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综合评分在C级以下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与评分挂钩,退还金额为所得分数的百分比。
(二)入库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服务资格,清理出备选库,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抽取资格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抽取资格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出现两次放弃行为的,清理出备选库;
2、因自身原因三次放弃中标资格的;
3、7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不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合同的;
4、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5、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
7、恶意欠薪,造成不良影响查证属实的;
六、申请进入备选库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企业根据申请入库类别,提供相关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不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市外企业须提供在我市连续三年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完税证明;
申请人应在提供材料的同时提供原件,由镇采购办与复印件对照,审验一致性。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七、公示及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1、本公告公示期自 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期5个工作日。
2、进入备选库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7:30止,如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八、提交申请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港口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423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56360316
电子邮箱:792644175@http://www.yzczb.com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宁国市港口镇政府、园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备选企业入库申请表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