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涡阳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ZYS2017CGJ48)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开评标工作已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涡阳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ZYS2017CGJ48
二、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涡阳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4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8日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
五、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华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任进 中标金额:672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云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新强 中标金额:678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韩文锋 中标金额:688000元
六、评委名单:孙荪、尹家运、侯冰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966860666
采购人地址: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八、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8-2869652
代理机构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至2017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采购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