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南陵县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公务车定点保险项目》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相关要求作如下更改: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以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单位芜湖市市级公司或安徽省省级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投标截止时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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