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应业主要求,现将该项目工期要求调整为3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陵县政府招标代理处
2014-9-11
Copyright©20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备05004986号-1 客服电话:0551-62220159 0551-622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