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南陵县公园广场、市政道路、林荫大道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部分更改。
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一包、二包、三包中反光马甲56台更改为56套;
2、投标文件中三年合同期内承包方需每年更换新的服装(如:马甲、反光衣、雨衣)和劳动工具(如:割灌机、绿篱机、剪草机及其他零星劳动工具),承包方在更换服装、劳动工具时必须按发包方要求更换,发包方全程参与;如承包方未按要求更换,发包方将扣押承包方费用直到更换为止;
3、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201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