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AZBCG-20150045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教育局图书采购招标项目” 的招标文件条款进行澄清、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台式计算机要求“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8标准)及环境体系认证(提供以上证书件)。”是指提供证书复印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内须提供有效的原件查验,否则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提供,依此类推。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和第一次答疑不一致之处,按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文件条款,特此说明。
招 标 人:来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