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AZBCG-20140360
各潜在投标人: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于2015年1月8日上网发布招标文件,于2015年1月15日上网发布澄清答疑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对澄清答疑公告提出质疑作补充澄清、修改如下:
1、综合布线系统参数中要求布线产品提供“REACH环保认证、ROHS认证、DELTA信道认证、ETL认证、国家权威链路测试报告、国家权威第三方信道测试报告”,以及要求机柜产品提供“绿色证书,并与网线同一品牌”。经国内外众多综合布线品牌厂商确认,上述认证、测试报告同时拥有并满足要求的品牌仅“一舟”一家独有,并且一舟厂商及代理商以控标为由,明确拒绝提供该项目的任何相关认证、测试报告和产品质保函文件,现在相关资料资质文件已被控制,多数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公司已无法获得相关投标资料。
建议删除“ROHS认证、REACH环保认证、国家权威链路测试报告”要求,取消机柜“绿色证书,与网线同一品牌”要求。
答复: 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不提供综合布线系统参数中要求布线产品的“REACH环保认证、ROHS认证、DELTA信道认证、ETL认证、国家权威链路测试报告、国家权威第三方信道测试报告”,但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产品进场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否则按违约处理。取消机柜“绿色证书,与网线同一品牌”要求。
2、在监控系统中,视频服务器,安全:内置安全模块,内置8位国产安全芯片,自主开发COS,硬件实现数字签名,提供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其中“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唯曙光公司一家独有,并已过期,在公安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
为了让所有投标人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建议删除这些唯一性、排他性条款。
答复:取消监控系统中视频服务器中“提供公安部销售许可证”要求。
3、机房工程部分清单及报价表中“精密空调”项中的型号及规格与技术规范书中“精密空调”项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复:机房工程部分清单及报价表中“精密空调”项中的型号及规格以技术规范书中“精密空调”项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本项目招标在此之前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澄清与本补充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来安县人民检察院
中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