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城二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现就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AHST—HFZ—2012—019石台县城二水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招标文件中: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池备案企业由市人社部门出具,未在池备案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
现更改为:
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池人社部门备案企业由市人社部门出具,未在池人社部门备案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
投标人领取的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文件、图纸及电子档案,请仔细核对书面文件和电子档,凡有书面文件不清晰或对电子挡内容有疑问的,请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书面提出问题,仔细核对相关文件,凡因潜在投标人有疑问不提出而导致错误而产生影响其投标文件有效性的,其所有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
此澄清文件共1页,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收到此文件的投标人,在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后送传至我公司。
联系人:胡长军
电 话:0551-2168036
传 真:0551-2168035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5日
回 执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已收到关于AHST-HFZ-2012-019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就此回函。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2012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