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K121+818洋湖大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招标文件中第32页第20条的信息或数据修改为“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30%”。
2、本招标文件中第63页第11条的约定内容修改为“月支付额的30%”、 第13条的约定内容修改为“5%合同价格”。
特此通知!
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东至分局
确 认 通 知
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东至分局:
我方已收到你方于2014年12月15日和2014年12月20日发出的K121+818洋湖大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的通知。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注:此确认通知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于领取控制价之日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