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报名企业:
东至县龙泉至铁炉公路改建工程报名于2013年5月30日截止,在资格审查时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发现,一些报名企业提供业绩材料中将交工验收报告视为竣工验收报告,或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相关主管部门是按交工验收的,为严格招标公告业绩条件要求,特请参加本次报名的企业于6月14日前将已递交的业绩材料予以补正:
1、业绩补正材料范围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补正的业绩材料仅限于报名时提供的施工合同为准,不得以提供新的施工合同段替代原报名的业绩材料。
2、对提供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业绩材料中,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只以交工结论予以验收的,对其业绩条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竣工验收的应由工程所在地交通(公路)主管部门提供工程竣工证明为准;施工项目未经当地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视为不符合竣工条件。对未补正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逾期未提供补正材料证明的报名企业视为不符合本次报名业绩条件,其报名资格不予认可。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企业将按照《东至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材料递交地点:东至县东流路商业行街9幢507室,电话0566-7029296
东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2013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