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答疑函-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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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答疑函
发布日期:2014-02-27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各供应商:

关于《青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二)、质量与技术标准 1、防弹头盔、防弹衣、防暴头盔、防暴盾牌必须是公安目录企业生产的产品,须附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公安部检测报告,并附有8年保险;”的质疑?

答:经核查,现对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附有8年保险不作要求,但必须有5年质保;将防弹头盔、防弹衣附有8年保险更正为提供5年保险,8年质保,其他不变;上述产品参数不存在任何倾向性。

2、针对“防刺服、防弹盾牌须提供保险的”质疑?

答:现对防刺服、防弹盾牌的要求为,须是公安目录企业生产的产品,须附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公安部检测报告,须提供5年保险、8年质保,其他不变。

 

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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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青阳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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