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新老城区、小岗村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及垃圾转运(三年)项目(招标编号:ZFCG-F2015005)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和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说明进行投标相关活动。
1、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八楼会议室”。
2、采购项目一览表的作业内容和车辆配备补充以下内容:
一标段增加“每年购置240升塑料垃圾桶400个(包括小岗村、新城区配套使用)”、车辆购置文字描述中更正增加“ http://www.yzczb.com吨小广告清洗车1辆”,车辆配备明细表不变
3、采购项目一览表和其他部分的 “垃圾中转运输质量要求”中,“生活垃圾必须送往滁州市垃圾填埋场”更正为“生活垃圾必须送往独山垃圾填埋场”
以下无正文
此文件共1页,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补充修改后的“采购项目一览表”做为本文件的附件,发布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yzczb.com)“补遗公告”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