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CG-F2015001)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做如下回复。请各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7条和第28条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月28日09:00 时”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月3日09:00 时”,其他时间按此截止时间顺延。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明细表中的企业资质的相关打分内容”因招标人要求,作为一个县级服务大厅,希望可以通过此评分能筛选出更优质、服务更好、资金雄厚、管理更好的物业企业,故此项不做修改。
此回复答疑文件作为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ZFCG-F2015001)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