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市民广场及东侧广场和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CG-F2014039)现做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明细表中第3条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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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荣誉 |
15分 |
1、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朔5年)企业所管理的政府机关项目获得过建设部印发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称号的每个得5分;获得过建设厅印发的省级优秀称号的每个得3分;获市优秀称号的每个得1分。以上最多得10分,同一个项目不累计计分,以最高荣誉为准。
2、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朔3年)获得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强,得5分。 |
须提供证书原件 |
现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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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荣誉 |
15分 |
1、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朔5年)企业所管理的政府机关项目获得过建设部印发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称号的每个得http://www.yzczb.com分;获得过建设厅印发的省级优秀称号的每个得3分;获市优秀称号的每个得1分。以上最多得15分,同一个项目不累计计分,以最高荣誉为准。 |
须提供证书原件 |
2、招标文件中增加标后监管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接到投诉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即为中标人,考核不合格予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取消中标资格单位的处罚: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在凤阳县参加投标,通知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并重新招标。
考核内容:中标候选人的资信,包括本次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ZFCG-F2014039)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