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根据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涡阳县公安局电脑采购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0页“投标产品通过中国节能认证、中国十环认证、中国ROHS(无铅)认证、国家电磁兼容标准B级认证,每项1分,满分4分(未提供证书原件者本项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产品通过中国节能认证、中国十环认证、中国ROHS(无铅)认证、国家电磁兼容标准B级认证,每项1分,满分4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人售后服务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证书原件者本项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涡阳县公安局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