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蒲园安置点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 各投标人: 南陵县蒲园安置点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南采服(告)〔2014〕129号)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人防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监理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本项目禁止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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