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阳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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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阳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发布日期:2014-07-16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各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对青阳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ttp://www.yzczb.com(HW)2014-020]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 招标文件第7页第八条第2款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①②⑧⑨原件和①---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明显与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中的要求不一致。我方认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不是生产企业,不可能有3C认证,故不能提供3C原件,但可以提供生产企业的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是否可行?

答: 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①⑧⑨原件和①---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即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3C认证复印件即可。

2. 关于投标函:每个地方的招标局要求不一样,封装也不一样。有的要求单独信封封装,有的则要求装订在正本中,有的要求正副本中都要装订。请问贵局对《投标函》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 投标函装订在正本和副本中,副本中不得出现商务报价。

 

 

 

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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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青阳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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