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霍山县招投标中心空调协议供货项目(2014年第2期)二次询价通知书》(招标编号:ZFCG-2014-388(3))中的有关内容修正如下:
1、一、采购需求的备注“1、各供应商按包内所有型号商品必须投全,未投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修正为“1、各供应商按编号中所列商品型号报价。”
2、“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前补充增加一条“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三、供应商报价要求“(一)供应商按包报价(包内货物按单件报价),”修正为“(一)供应商按编号中所列商品型号报价,”
4、四、供应商投标须知“(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全包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相应包的成交供应商。”修正为“(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相应编号的成交供应商。”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单包控制价或对包内单个商品的报价超过限价的。”和“4、没有对包内所有型号商品报价的。”分别修正为“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编号商品最高限价的。”和“4、没有对所投商品报价的。”
本修正补充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遵照执行。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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