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积极参与广德县城管局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编号:GDXJ2015-001)。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现对作如下修改:
1.6、报价保证金要求: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保证金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交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电汇、转账,本中心不收取现金)。只有参加报名并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报价,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七、其他事项:(特别提醒)
报价供应商须在参加询价会议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均需为原件,否则询价小组将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特此说明。以上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招标时将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对于未按照修改后内容的,责任自负。
再次感谢各投标人对我中心的理解和支持。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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