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阳兰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TCZBCG-20140092)” 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丽阳兰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编号:TCZBCG-20140092)”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中第3、4条规定现修改为:
3、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
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参加投标活动近几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6条规定“最高限价”为: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住宅最高限价http://www.yzczb.com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最高限价http://www.yzczb.com元/月·平方米;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高于或等于以上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以上报价不含二次供水及电梯费用,其他公共部分不再收取物业服务费。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2年)为http://www.yzczb.com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住宅最高限价http://www.yzczb.com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最高限价http://www.yzczb.com元/月·平方米;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高于或等于以上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以上报价不含水泵及电梯运行费用。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2年 )为http://www.yzczb.com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中第(6)条规定现修改为:
(6)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参加投标活动近几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第四章:投标书格式部分”中附件三 投标报价表现修改为:
附件三:
投 标 报 价 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月·平方米) |
面积
(平方米) |
合价
(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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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年物业
管理
费 |
1、住宅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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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面积)×12个月=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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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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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面积)×12个月=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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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一年)合计(1+2) |
大写: 元;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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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年物业
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一年)×2 |
大写: 元;小写: 元。 |
备注:
1、电梯运行的电耗费用未包括在物业综合服务费中,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2、水泵运行的电耗费用未包括在物业综合服务费中,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3、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招标内容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本澄清公告作为“TCZBCG-20140092”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天长市兴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