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CZBCG-20140116)” 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天长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CZBCG-20140116)”招标文件答疑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本招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审查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的情形。
三、本招标文件商务标评标办法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四、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http://www.yzczb.com评审细则修改为:
http://www.yzczb.com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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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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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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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金缴纳情况 |
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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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企业营业执照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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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税务登记证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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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就本次投标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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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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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核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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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须提供国内类似项目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机每小时理论处理理能力≥70吨及以上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其中业绩合同中要反应最低技术参数要求:单次垃圾压缩量≥6立方米、推料机受料腔容积≥8立方米、半潜推头式卸料槽有效容积≥70立方米)的业绩规模,需提供:采购安装合同 |
核验原件 |
五、本澄清回复函为招标文件(编号:TCZBCG-20140116)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招标人: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